這不是平台的限制,而是法律上的限制。歐盟的合格信任服務提供者只把印章簽發給歐盟法人,登錄系統也以 EORI 之類的歐盟識別碼來辨識營運者。來自歐盟境外的印章不會通過驗證。
依書面委任在歐盟市場上代表您:持有登錄系統中通過驗證的身分、承擔附隨於責任營運者的各項義務,並且是主管機關會找上門的對象。
產品資料。材料、碳足跡、再生材料含量、物質、文件 — 這些就是您的技術文件,沒有別人能代為撰寫。您手上是什麼格式,就拿什麼格式過來。
那就和我們談談— 我們可以擔任這個角色。身為您的授權代表,我們承擔 EU Login、組織註冊、加蓋印章的聲明、驗證,以及讓護照得以發布的指派作業,並以您的 DPP 服務供應商身分代管護照本身。一份合約同時涵蓋兩者。
不必分頭去找一個歐盟實體、一個平台,再找人處理登錄系統的文書作業 — 這裡只有一份合約、一個在歐洲的聯絡窗口。
那麼這件事您也許完全不需要我們。您的進口商可以持有通過驗證的身分,並單純授權我們擔任 DPP 服務供應商 — 哪一種對您的架構比較便宜,我們會直說。
產品護照周邊的各種角色經常被混為一談。其中兩個是我們的,其餘不是。這就是界線,用的是與合約相同的措辭。
依《電池法規》第40條以及適用於您產品類別的授權法案,透過書面委任取得任命。我們在登錄系統中持有通過驗證的營運者身分,為您登錄護照,在最後一件產品投放市場後十年內向主管機關提供符合性聲明與技術文件,並作為市場監督機關來函的地址。
生產者責任組織向生產者收取費用,並籌辦廢棄物的收集、處理與回收。這些我們一概不做。第56條第3項下的 EPR 授權代表、各國生產者登記與回收費用,屬於另一種角色、另一套規則,我們不承擔。
我們不是報關意義上的進口商,不辦理通關,也不對您的產品進行評鑑、測試或驗證。技術文件的編製仍由您負責 — 第40條第2項根本不允許委任給代表。
若您同時需要生產者責任組織,我們會在每個相關會員國為您引薦一家。那是您與該組織之間另一份合約。
告訴我們您做什麼產品、要賣到哪裡,我們會把歐盟這一端的要求與費用一併攤開來說明。